2026年10月9日,交通运输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攻坚行动方案(2026—2030年)》(交运发〔2026〕124号)。与2021年国办印发的上一轮方案相比,这份文件在延续既有方向的同时,出现了若干值得卡车行业关注的新增和加码内容。
变化一:目标从定性走向定量,门槛明显提高
上一轮方案的目标以定性描述为主,“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及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和水路为主的发展格局”。新方案则给出了一系列具体数值:沿海主要港口清洁运输比例从80%提高到90%以上;晋陕蒙新煤炭主产区500公里以上煤焦铁路运输比例从90%提高到95%左右,并新增新疆。
更值得注意的是两个全新指标:重点区域火电、钢铁、煤炭、焦化、铝冶炼、水泥等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比例达到85%;重点内陆港、大型物流园区和规模化产业园区内部清洁运输比例力争达到80%。这两个指标将清洁运输的约束从港口延伸到了内陆节点和重点行业,直接影响在这些场景中运营的卡车。
变化二:绿色运输或纳入国企考核,碳机制建设提速
新方案新增“探索将多式联运、铁路、水路、新能源货车等绿色运输服务保障情况纳入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考核评价等体系”。同时,碳减排政策从上一轮的笼统表述明确为“研究完善多式联运碳核算、碳认证、碳交易、碳激励机制”。此外,新方案还提出“完善道路货运价格监测制度,定期发布道路货运价格指数”,并明确“整治‘内卷式’竞争”。
变化三:新能源重卡从“示范”升级为“规模化”
上一轮方案的表述是“在港区、场区短途运输和固定线路运输等场景示范应用新能源重型卡车”。新方案则明确提出“推动新能源重卡规模化应用”。从“示范”到“规模化”,政策力度上了一个台阶。结合清洁运输比例目标的提高,新能源货车正在从可选项变为进入港口、园区等核心场景的合规条件。
变化四:多式联运经营人有了量化目标
上一轮方案鼓励企业“向多式联运经营人转型”,新方案则明确“培育100家能够签发多式联运电子单证,并承担全程运输责任的骨干多式联运经营人”,并提出以项目资本金注入、股权合作等形式引导铁路、港航、道路、综合物流企业共同打造经营人。公路运输企业参与多式联运经营人体系,有了更具体的路径。
变化五:道路运输数据首次被纳入共享体系
上一轮方案要求“加强铁路、港口、船公司、民航等企业信息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未提及道路运输。新方案则逐项列明了三类运输方式的数据共享范围,其中道路共享数据包括起讫地点、货物信息、运力信息、车辆轨迹、运输时间等。这意味着公路运输环节被正式纳入多式联运数据体系,运力调度和运行状态需要与铁路、水路实现互联共享。
变化六:铁路专用线成本有了硬约束
上一轮方案提出“规范收费,进一步降低使用成本”。新方案则细化为: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对维护费、管理费等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开,严肃查处违规设置接轨门槛、拒绝受理申请等行为,推动专用线共建共享共用,并明确“到2030年,铁路专用线使用成本明显降低”。对依赖铁路专用线进行公铁衔接的运输企业而言,衔接成本有望实质性下降。
卡车行业的应对方向
综合来看,新方案对卡车行业的影响集中在三个层面:货源结构上,大宗货物长途运输向铁路、水路转移的目标更明确,公路长途干线货源收缩趋势确定;运营场景上,港口、铁路货场、大型园区周边的短驳和集疏运需求受到政策支持,但清洁运输比例要求意味着新能源货车是入场条件;在竞争方式上,数据共享和电子单证制度要求公路运输环节接入多式联运信息体系,能否对接平台将影响运力调用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