怠速排放污染物测定针对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汽车,在怠速与高怠速工况下采集排气样本,测定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浓度以及过量空气系数,属于机动车环保检验与维修治理的基础项目。本文围绕测定对象与范围、方法类别与原理、操作流程、判定标准及常见超标原因展开说明。相关内容可为检验人员与车主理解怠速排放污染物测定结果提供参考。
怠速排放污染物测定的对象,是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汽车在怠速工况下排出的气态污染物。燃料类型涵盖汽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基础测定项目包括一氧化碳与碳氢化合物两项浓度指标。
采用双怠速法时,高怠速工况还需同步测定二氧化碳与氧气浓度,用于计算过量空气系数。该系数反映混合气的稀浓程度,是判断发动机燃烧状态与闭环控制是否正常的辅助参数。
适用环节包括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维修竣工后的复检以及道路抽测。装配压燃式发动机的柴油车不采用本法,其烟度与颗粒物排放另有对应的测量方法。
怠速类方法分为单怠速法与双怠速法两类。单怠速法只在正常怠速转速下测定一氧化碳与碳氢化合物,操作简便,早期普遍用于化油器车辆的检验。
双怠速法在低怠速之外增设高怠速工况,并引入过量空气系数计算。高怠速数据能暴露点火失火、催化转化器失效等在低怠速下被掩盖的问题,故障诊断能力更强。
简易工况法属于带负荷的测量方式,车辆在底盘测功机上按设定载荷运转后采样。其工况更接近实际行驶状态,部分地区对高排放风险车型采用该方法补充筛查。
怠速状态本身对检测结果有直接影响。转速波动、热状态不足、混合气浓度漂移都会改变仪器读数,测试前将车辆调整到标准规定状态是保证数据可比的前提。
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与碳氢化合物采用不分光红外分析法测定。污染物分子对特定波长的红外光具有选择性吸收特性,浓度与光强衰减程度相关,仪器据此换算出体积分数。
氧气浓度由电化学传感器测定,氮氧化物在需要时同样采用电化学原理。发动机转速与机油温度经对应传感器同步采集,用于确认受检车辆处于规定工况。
成套设备由取样探头、除水与除颗粒过滤装置、气路管路、分析单元及数据显示记录部分组成。仪器须通电预热,并以标准气体完成零点与量程校准后方可投入使用。
受检车辆应先做外部检查。排气系统不得存在泄漏,进气系统须装配空气滤清器,电控或化油器系统的调整件应处于正常位置。
发动机须暖机至规定热状态。水温、油温不足会使燃烧不稳定,碳氢化合物读数随之偏高。测试前关闭空调、大灯等附属用电设备,变速器置于空挡或驻车挡,并拉紧驻车制动。
测试环境应保持通风且无强气流扰动,环境温度满足仪器工作条件。取样探头按标准规定深度插入排气管,管路不得弯折堵塞,防止样气被环境空气稀释。
存在明显故障征兆的车辆应先维修再检测。缺缸运转、异响或故障灯点亮时测得的数据不具备代表性。
双怠速法测定按固定顺序执行,各环节的工况控制直接关系到数据质量。主要操作要点如下:
采样期间应保持转速平稳。若出现熄火、转速失稳或样气中断,本次测量作废,待工况恢复后重新测试。
测定结果以体积分数表达。一氧化碳以百分数表示,碳氢化合物以百万分之一量级表示,过量空气系数为无量纲参数。
判定依据为国家标准GB 18285-2018,该标准规定了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污染物的双怠速法与简易工况法。限值按车辆类型以及生产或首次登记日期分档执行,不同年代车辆对应不同要求。
高怠速与低怠速两组数据分别与对应限值比较,过量空气系数须处于标准规定范围内。任一项目超出即判定为不合格,检验机构据此出具结果并登记。
不合格车辆经维修调整后可申请复检。复检仍执行相同方法与限值,维修记录与检测数据一并留存备查。
低怠速一氧化碳超标的典型原因是混合气过浓。空气滤清器脏堵、喷油器滴漏、燃油压力偏高、氧传感器信号失准都会使混合气加浓。低怠速排气温度较低,催化转化器尚未进入工作温度时转化能力下降,也会加重超标。
高怠速碳氢化合物偏高多与失火有关。火花塞老化、高压线漏电、气门密封不良或气缸压力不足,都会让未燃混合气进入排气,碳氢化合物浓度随之上升。
过量空气系数超出范围常提示漏气问题。进气歧管泄漏使混合气变稀,排气系统泄漏则稀释样气,两类故障都会使计算结果偏离标准区间。
怠速工况合格而带负荷运行时超标的车辆并不少见。怠速负荷小、混合气偏稀,催化转化器尚能维持转化效率。加载后喷油加浓,空燃比波动增大,催化器老化或氧传感器调节迟滞的问题随即暴露。此类车辆宜通过简易工况法复测,以获得更接近实际行驶的排放结果。
检测机构应建立仪器日常核查制度。开机预热时间须满足说明书要求,标准气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校准记录随检测数据一并存档。
取样系统的维护不可忽视。除水装置应及时排水,颗粒过滤器按周期更换,管路接头保持密封,防止水分与漏气干扰读数。
检测数据应完整记录车辆信息、工况转速、环境条件与校准状态,保证结果可追溯。检测过程中不得采取调高怠速转速、挪动取样位置等规避超标的操作,此类做法会使数据失去代表性。
安全方面,尾气须经管路引至室外,检测区域严禁烟火。车辆挡位与制动状态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升速操作。
单怠速法仅在正常怠速工况测定一氧化碳与碳氢化合物,操作简便但信息有限。双怠速法增设高怠速工况并计算过量空气系数,能反映混合气与催化器状态,现行标准以双怠速法为基本方法,按车辆类别与当地检验规定执行。
判定依据为GB 18285-2018,限值按车辆类型及生产或首次登记日期分档。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的高怠速与低怠速结果分别比对对应限值,过量空气系数须处于标准规定范围内,任一项超出即判定为不合格。
装配点燃式发动机的在用汽车均适用,燃料包括汽油、天然气与液化石油气,常见于环保定期检验、维修后复检与道路抽测环节。压燃式柴油车不采用此法,其排放通过烟度等指标另行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