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轻型厢式货车短短一个月内转手两次,原车主卖车后一个操作,最后赔了几十万。
张三是货车最初的车主,给车上了交强险和150万保额的商业三者险。8月份,张三把车卖给二车主老刘,二车主老刘转手又卖给了三车主老万,8月9日车辆正式过户到三车主老万名下。两次交易里,保单都跟着车辆一并转交,谁也没提保险的事。
谁也没想到,到了11月,原车主张三悄悄向保险公司申请,把商业三者险给退了,保险公司退还保费800元。张三退保这件事,既没告诉二车主老刘,也没告诉最终买家三车主老万。
次年1月,三车主老万驾驶这辆货车和骑电动车的李四相撞,李四送医抢救无效当天死亡。交警认定双方同等责任。三车主老万先行赔偿了45684元丧葬费。家属核算总损失83万余元,找保险公司理赔才发现:交强险还在,150万的商业三者险,早就被原车主张三退掉了!
家属直接起诉,要求保险公司、三车主老万、原车主张三、中间车商二车主老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很多人第一反应会问:车都卖了过户了,原车主退自己名下的保险,难道有错吗?

【法律思维】
第一,商业三者险投保人有权退保,但退保不能坑害买家。
很多人分不清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交强险是强制保险,只有车辆注销登记、停驶、丢失三种法定情形才能退保;但商业三者险不同,按照《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
但问题在于,车辆买卖完成、所有权转移之后,车辆的保险利益也随之转移给了买家。原车主卖车时把保单交给了买家,就等于默认保险随车一并转让。事后偷偷退保,直接剥夺了买家本该享有的保险保障,明显存在过错。
第二,没办保险批改,不代表保险就失效。
不少司机以为,车辆过户了没去保险公司变更投保人,保险就白买了。其实不然。车辆转让后,即便没办理批改手续,受让人依然享有保险利益,真出事了保险公司该赔还得赔。
本案最特殊的地方在于:不是保险没批改不赔,是原车主直接把保险合同给解除了,等于从根源上掐断了保障。这个过错,完全是原车主一手造成的。
第三,责任划分:私自退保是主要过错,买家也有疏忽。一审法院认定,张三私自退保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得商业险赔偿,全部责任在张三。
二审法院调整了责任比例:原车主张三私自退保、刻意不告知买家,是事故损失扩大的主要原因,承担70%责任; 买家三车主老万买车后没及时去保险公司办理批改手续,自身也有一定疏忽,承担30%责任;中间转手的二车主老刘对损害发生没有过错,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件判决结果: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先行赔偿13万余元;超出交强险的损失部分,由原车主张三承担70%,赔偿23万多元,买家三车主老万承担30%,赔偿十万元。
有网友评论:“卖车连保险一起走是行规吧?为了几百块保费偷偷退保,结果赔了几十万,这亏吃大了!”对此你怎么看?
车辆买卖后,原车主偷偷退保商业险,你觉得该不该负全责?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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