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红利:7-9月4省市新出台的充电设施补贴政策汇总

停充圈
2026-10-21发布

2026年7—9月,4省市新出台充电桩补贴政策,一个清晰转向是:普惠性建设补贴进一步收缩,资金集中流向大功率超充、新能源重卡专用设施、县域乡镇下沉场站以及运营绩效挂钩环节。

重庆市:7月15日发布

7月15日发布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2026—2028年)》明确:面向全社会开放的超充桩,按3万元/桩给予一次性支持;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枪,则按25万元/枪一次性支持。

1.支持建设运营面向全社会及所有车型开放充电的大功率充电站,对按照超充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南相关要求建成投运的超充桩,给予3万元/桩的一次性支持。

2.支持建设运营电动超充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对按照《电动重型货车大功率充电站建设技术规范》(DB50/T 1915-2025)有关要求建成的大功率充电枪给予25万元/枪一次性支持。

3、支持企业在办公楼宇、工业园区、居民小区等区域建设V2G项目,按照放电功率对新建交流V2G桩给予100元/kW、直流V2G桩给予50元/kW、具备反向放电功能的换电站给予50元/kW的一次性支持。

退坡规则:2027、2028 年补贴每年下调 10%;政策有效期 2026–202812月31日。;要求场站对外开放、验收投运后申领。

陕西省:8月14日发布

8月份发布的《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按单枪功率分档、县域加码”。单枪1000千瓦及以上兆瓦级设施补80元/千瓦,250—1000千瓦补50元/千瓦;县域范围内建设的大功率设施在上述标准上再加10元/千瓦。

一次性建设补贴:

1.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的兆瓦级充电设施给予重点支持,按照核算功率补贴80元/千瓦;

2.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大于250千瓦且低于100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设施,按核算功率补贴50元/千瓦。

3.对县域范围内的大功率充电设施,在上述1、2项补贴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10元/千瓦。

限制: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领省级其他充电专项资金;分三批次申报(2026.11、2027.5、2027.11)

杭州 6月底发布

6月底发布的《杭州市新能源货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26—2028 年)》,专门面向新能源货车大功率充电设施,自8月1日起实施专项奖补:建设端有新建配套专变的补不超过200元/千瓦,无新建专变的补不超过100元/千瓦;运营端按实际充电量补不超过0.05元/千瓦时。

仅限中重型新能源货车公用、专用大功率桩(渣土车、搅拌车、重卡),建设补贴 + 电量运营补贴双维度

1、建设补贴:新建配套专变≤200 元 /kW;无新增专变≤100 元 /kW

2、运营补贴:0.05 元 /kWh;单千瓦年度补贴电量上限1000kWh

门槛:接入市级充电平台,稳定运营满 6 个月,补贴时间范围均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江苏(9月30日发布)

PRECAUTIONS

9月30日发布的《江苏省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财政奖补资金安排实施细则》,城市和县(市、区)建成区按核算功率奖补100元/千瓦;居住小区“统建统服”按公共充电车位3000元/个奖补,单小区上限10万元;苏中苏北地区标准上浮10%,2026年底前开工项目再上浮5%,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设备成本的30%。

支持领域一是大功率公共充换电设施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和通用型换电设施项目;二是乡村地区公共充换电设施;三是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充电设施。一次性建设奖补:

1、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按照核算功率奖补100元/千瓦;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且低于1000千瓦的充电设施,按核算功率奖补80元/千瓦。换电设施奖补400元/千伏安,对于未独立配建变电设施的通用型换电站按站奖补不超过20万元。

2、乡村地区250千瓦以上(不含250千瓦)奖补标准在城市的基础上增加10元/千瓦;250千瓦及以下充电设施按照核算功率奖补50元/千瓦。

3、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奖补标准:每个充电车位奖补3000元,单个居住小区“统建统服”奖补总额不超过10万。

建设地点为苏中苏北地区的项目,奖补标准上浮10%;2026年底前开工,奖补标准上浮5%;单个项目奖补总额不超过项目设备成本的30%。

整理|停充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