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沂蒙金融)
当前,网约车行业持续发展,与此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求职者对高收入的期待和对新兴行业的关注,以“购车托管”“助力上市”等名义从事非法金融活动。2026年4月,重庆市交通运输委发布中心城区一季度网约车投资经营风险提示,将“非法集资”列为重点风险类型——个别公司以“助力上市”“购车托管”等名义,以“高额返利”为诱饵,面向内部员工及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此类模式脱离实际经营,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款无法兑付。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现就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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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手法
手法一:以“购车托管”“助力上市”为名实施非法集资。不法分子以“公司即将上市、购买车辆托管运营、高额返利”为诱饵,面向内部员工及社会公众非法募集资金。此类模式脱离实际经营,依靠“借新还旧”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款无法兑付。凡未经金融管理部门许可,以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均涉嫌非法集资。
手法二:以“高薪招聘”“保证货源”为名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在招聘网站发布“月入过万”“保证货源”等虚假广告,以“公司担保购车”为由诱骗司机高价购买指定车辆。所谓招聘企业既无实际业务又无真实用人需求,通过虚报车价、利用信息差加收费用等手段非法牟利。2026年1月,全国首例跨货车、网约车领域“套路运”诈骗案终审裁定,该案以诈骗罪定罪处罚,3名主犯分别获刑11年6个月、10年、5年。此类“套路运”以虚假高薪招聘为诱饵,虚构货源、欺诈求职者,属于诈骗犯罪,与非法集资在法律性质上有明显区别。
手法三:以“以租代购”“购车挂靠”为名设置合同陷阱。不法分子以“卖车”名义与驾驶员签订“购车挂靠”“汽车销售”“以租代购”“融资租赁”等不同形式的合同或协议,车辆行驶证、网约车运输证却均不在驾驶员名下。一旦公司资金链断裂,车辆将被收回,驾驶员“车、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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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2025年,不法分子成立空壳物流公司,在招聘平台发布“月入过万”“保证货源”等虚假广告,以“公司担保购车”为由诱骗司机高价购买指定车辆。公司指定的贷款机构放款金额远高于车辆实际市场价,差额部分经层层分流后流入嫌疑人账户。经营环节则签订暗藏陷阱的挂靠合同,通过派远单、超载单等方式故意让司机无法完成任务。67名受害司机累计被骗超230万元,2026年1月,该案终审裁定,3名主犯分别获刑11年6个月、10年、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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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一要辨模式。凡是“投资网约车、托管运营、高额返利”的,涉嫌非法集资——未经许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许诺还本付息或给予投资回报。凡是“高薪招聘、担保购车”的,警惕诈骗套路——以虚假承诺诱导购车,实则虚构货源、无法履约。
二要核资质。从事网约车经营应当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私家车跑网约车,必须“三证齐全”——平台要取得经营许可、车辆要取得运输证、驾驶员要取得从业资格证,缺一不可。投资前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经营状态。
三要防高息。对“保本高收益”“稳赚不赔”“年化超高回报”等宣传保持高度警惕。此类模式脱离实际经营,一旦资金链断裂,投资款无法兑付。
四要理性看。2026年一季度,中心城区单车日均营收同比下降15.4%,网约车行业竞争加剧、市场饱和风险凸显。驾驶员应充分了解市场趋势,理性评估收入预期。所谓“轻松月入过万”往往是虚假宣传。
五要发现即举报。如发现以“网约车运营投资”“购车托管”等为名从事非法金融活动的线索,请通过“重庆打非”微信公众号“在线举报”一键提交,或拨打全市统一举报电话023-6757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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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规定,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无证营运”属于违法行为,一经查处将面临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