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绿ADS标志灯来了:哪些智能车还能点亮“智驾名片”

小金说车研习社
2026-10-22 09:34发布

开着智能网联车在城市道路行驶,车顶激光雷达两侧、外后视镜或尾翼上亮起一圈灯带,已经成了不少车型标配的“科技装饰”。部分品把这种发光件当成展示高级辅助驾驶能力的门面,用来吸引路人目光、提升辨识度。随着工信部一则新国标修订稿公开征求意见,这类“灯光营销”的空间被大幅压缩。

2026年10月20日,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GB 4785修订稿征求意见版,对汽车及挂车的外部照明与信号装置提出新要求。其中首次把用于展示自动驾驶运行状态的“小蓝灯”写入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命名为ADS标志灯。文件拟规定,只有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系统的车辆,才应选装蓝绿色ADS标志灯,L2级及以下车辆禁止安装这一灯具。

在具体技术规范中,ADS标志灯有两条关键约束。其一,灯光颜色被限定为蓝绿色,作为自动驾驶外部识别的专属色。其二,只有达到L3级或更高自动驾驶能力的车型,才允许在车身前方、后方以及两侧选装这一标志灯,未达到门槛的车辆不得装配。这一设置等于从硬件准入环节切断了目前围绕辅助驾驶灯光做文章的做法。

此前,一些车企在宣传时喜欢用复杂缩写弱化辅助驾驶与自动驾驶的差别,不少车主对两者概念也缺乏清晰认知。有的车型只要启用领航辅助,车外灯光便随之闪烁。在道路场景中,旁观者和后车驾驶人看到灯亮,很容易以为车辆已经实现自动行驶,甚至误解为驾驶员可以完全放开方向盘,而现实是,绝大多数在售智能车型仍处于L2级或L2+级辅助驾驶框架,出现碰撞时法律责任依然在驻守方向盘的那位驾驶者身上。

车身上这些发光元件,对不少企业而言是一种低成本的品曝光方式。在核心算法和硬件冗余尚未拉开明显差异的阶段,谁能让自己的车在车流中“智驾可视化”,谁就能提升路面可见度。这种做法不需要厂商承担额外驾驶主体责任,却把潜在的风险转移到了公共交通环境。

新国标选择从灯具安装资质切入,给这一趋势踩下刹车。GB 4785修订稿明确指出,未具备L3级及以上自动驾驶能力的车辆不得安装ADS标志灯,而符合条件的车型在前、后以及侧面可以选装。与此同时,即便是达到L3级的智能车,新国标对灯具操控方式也提出统一限制:标准涵盖的各类灯光均禁止通过手势操作控制,禁止通过语音指令关闭;如采用语音开启,系统必须向用户明确手动开关的物理位置,蓝绿色ADS标志灯同样在此范围内。

在系统联动方面,ADS标志灯与自动驾驶控制权硬绑定。当车辆的自动驾驶系统正式激活并接管行驶任务时,标志灯必须由系统信号自动点亮;一旦系统检测到运行条件超出范围,或向驾驶员发出接管请求并退出控制,灯光需随系统退出同步熄灭。这种强制联动关系,阻止了企业通过后期软件升级或界面提示方式模糊系统状态,把“系统是否在接管”这一关键信息转移到车外可见的物理信号上。

这组看似只与外部照明相关的参数,会在产业链上掀起较大波动,关键在于它连接了责任划分方式的变化。当前L2级辅助驾驶模式下,驾驶员必须随时准备接管,目光需要持续关注路面环境。如果在使用辅助驾驶过程中追尾,保险公司按照普通车险规则进行理赔,驾驶人承担违章记分或民事赔偿。若存在设计缺陷、误导提示或宣传问题,企业仍需依据产品责任及广告合规规则承担相应后果,但驾驶主体角色并未改变。

当蓝绿色ADS标志灯挂在车身上并在行驶中自动点亮,这一状态标志着车辆进入L3级有条件自动驾驶的激活阶段。2026年8月,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明确提出,自动驾驶功能处于激活状态时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生产企业或进口企业接受行政处理。若车企认为相关违法行为与自动驾驶功能无关,需要自行举证。这一安排调整的是行政处罚对象,不等于所有灯亮时发生的事故全部由车企兜底。

民事损害赔偿仍然需通过民法典中有关产品责任的条款,结合系统缺陷、用户操作行为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刑事责任则继续按照既有刑法框架处理。L3有条件自动驾驶允许系统在符合运行设计条件时接管驾驶任务,但当系统发出接管请求后,驾驶职责仍会回到使用者身上。如果驾驶者未在合理时间内响应,就需要结合接管提示是否及时、反应时间是否充足等技术细节,来判定责任比例。草案一审稿尚未把这一类技术细节写入正文,灯光状态本身并不会让责任无条件整体迁移。

这也是不少车企过去几年在量产车型上对L3保持谨慎的重要原因。一旦从L2跨入L3,每一辆交付车辆都意味着资产负债表上新增一份潜在或有负债。没有足够高的系统工程可靠性以及相应保险与责任兜底能力,企业在迈出这一步时会非常慎重。新国标将ADS标志灯与L3绑定,使得企业在硬件和制度标准面前的回旋余地变小。

从具体道路执法场景看,此前交警在现场处理事故时,很难通过肉眼判断事发瞬间车辆处于驾驶人接管状态还是系统托管状态,往往需要调取车辆后台数据,而相关数据主要由车企掌握,车主在维权过程中处于信息弱势。有了蓝绿色ADS标志灯,现场执法人员可以在第一时间获得一个直观信号:灯亮,提示系统可能已在运行,后续调查需围绕这一状态展开;灯未亮,则需要进一步调取行车记录及后台数据,结合驾驶行为认定责任。

对不具备稳定L3能力的企业而言,这种透明度提升将技术宣传转化为切实财务压力。进入L3并装配ADS标志灯意味着系统每一次误判都可能触发行政处罚程序,并在民事诉讼中以产品责任被追索。这一点使得ADS标志灯在实际作用中成为一道产业“分水岭”,具备底层算力储备、冗余制动系统、冗余转向系统以及责任保障能力的车企,与依赖供应商公版方案拼装智能配置的企业,被更清晰地区分开。

随着国标堵住通过灯光“浑水摸鱼”的路径,国内智能汽车行业的竞争重心将被迫偏移。车企在供应链采购策略、整车硬件设计和产品定价逻辑上,都面临重新调整的压力。首当其冲的是电子电气架构和整车硬件成本。一盏普通外部灯具单价并不高,一套符合新国标要求的前后侧三组ADS标志灯加上线束,成本预估在几百元至上千元之间。

真正拉高门槛的,是为这套灯具提供可靠支撑所需的整车系统能力。要满足新国标对ADS标志灯的联动要求,车辆必须具备完整的故障安全闭环。系统需要实时判断自身健康状态,一旦感知传感器失效、算法计算出现卡顿、通信总线丢包等情况,ADS标志灯要在短时间内作出响应,并配合系统实现向人类驾驶员平稳交接控制权。为了达到这一可靠性水平,在感知层面需要配置冗余传感器,控制层面则需要冗余电源与冗余控制器。行业内部分测算给出的合规L3车型整车成本增量约在3万元到5万元区间,不同机构测算口径存在差异。在当前价格竞争激烈的环境下,这一成本很难完全通过直接提价由消费者承担。

在盈利模式方面,车企也被迫从一次性硬件销售向长期服务与责任保障延伸。L3自动驾驶激活时,系统承担部分驾驶任务,厂商不再能按照传统模式“卖车即完成义务”。行业讨论中已经出现按月订阅、按里程或按路段计费,以及将责任保障与智能驾驶功能打包的设想。北京金融监管局在2026年3月启动了覆盖L2至L4级别的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商业保险开发应用,相关产品仍处于开发阶段。当前市场上车企推出的智驾保障服务,普遍以用户已购买交强险和足额商业险为前提,车企提供的保障权益通常排在车主自有保险之后。

蓝绿色之所以被选为ADS标志灯的信号色,与国际标准讨论有一定关联。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有关ADS标志灯的讨论文件以及美国SAE J3134标准中,均采用蓝绿色或青绿色作为自动驾驶外部识别色,采用色度坐标定义颜色范围,而非单一波长值。这种配色能够与特种车辆的蓝光、日常车灯的白黄光及红色尾灯形成明显区隔。中国在强制性国家标准中采用类似技术路线,有利于在出口时减少因灯光规范差异产生的二次调整成本。

在竞争格局层面,靠灯光符号和视觉设计包装智能驾驶的阶段正被新规挤压。未来的差距更有可能体现在合规冗余硬件投入、责任保障资金安排以及事故处理能力等维度。不具备L3合规能力的品在升级过程中承受的压力,将明显高于技术储备充足的头部车企,市场结构的进一步分化仍需观察后续细则与执行节奏。随着蓝绿色ADS标志灯标准的落地,智能车外观上的“小灯光”,正被纳入更严格的制度框架并产生实质性行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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