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加油站20米燃油耗尽,他花了350元拖车:一句“不能卖散装油”,把应急通道堵死了

社会多棱镜
2026-10-08 09:28发布

他把车停在停车位上,准备上个厕所再去加油,结果再上车时,燃油已经彻底耗尽,车子熄火了。自动挡的车,P挡锁死,推都推不动。

抬头一看,加油站就在二十来米外。

黄先生跑过去找工作人员,说得很清楚:我可以签字、按手印、实名登记,你报备一下,用油桶打一点点散装油给我,让车发动起来开进加油站就行。工作人员回了一句:不行,不能卖散装油,上面有摄像头,违规。

黄先生又找服务区其他司机帮忙,有人试着搭电解锁P挡,没成功。打保险公司电话,对方说高速路段不提供应急服务。最后只能打高速救援电话叫拖车。

拖车来了,在车轮下架了两个辅助轮,才把车拖到加油站。二十多米,拖车费350块,前后折腾了一个多小时。

事情发到网上后,加油站出面道歉了。站里的解释是:当天晚上只有一名入职才两周的员工在岗,业务不熟悉,不知道车辆缺油熄火属于应急场景,完成报备后是可以借油桶加油的。

加油站其实备着汽油和柴油两个专用应急油桶。按照站里的说法,车辆在加油站2公里范围内缺油熄火,车主签字确认、系统报备后,就可以借油桶加油,加完归还就行。

湖南省公安厅2014年发布的通知里写得很明确:机动车辆因途中燃油耗尽需临时购买散装汽油的,购买人提供身份证、行驶证原件,经查验登记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由加油站工作人员负责送油、加油。陆河县2019年的通告同样规定:驾驶员因车辆途中燃油耗尽需购买散装汽油的,提供身份证或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如实登记并经加油站负责人签字后,由工作人员送油、加油。

也就是说,黄先生遇到的情况,规定本身留了口子。

福建省的散装汽油购销安全管理办法里还有一条:加油站点应当组织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参加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相关的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散装汽油销售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经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一个入职两周的员工,单独值夜班,面对车辆缺油熄火的真实场景,脑子里只有“不能卖散装油”这一句话。签字备案的流程,应急油桶放在哪,系统里怎么向公安报备,这些一概不知道。

黄先生愿意配合全套手续,站里也有现成的设备和流程。但那个晚上,这些东西一样都没用上。

二十米的路,他花了三百五十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