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门把手,轻轻一拉就断了。车主手上还捏着断下来的那一截。

【图1】车主实拍:把手断口——门把手与车门之间已经脱开,车主手上拿着断开的那一段(来源:车质网投诉,编号1798130)
8月28日,车主进店做保养。工单上记录的里程是100,420公里。保养结束,门店告知:车辆无问题。
9月5日,左前门把手回收时有异响。车主联系门店,得到的答复是“属正常现象”。车主坚持要处理,门店更换了一个门把手电机。
9月15日,左前门把手轻轻一拉,断了。
这一次门店的说法变了:外力损坏,不予维修。同时补了一句——整车质保是4年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这辆车里程已经超过10万公里,需要自费。
这三个节点连起来,有一个地方对不上:换电机那天,里程已经超过10万公里了。如果那时候就已经超出质保,为什么还给换了电机?如果那时候还在质保内,10天之后怎么就不算了?

【图2】车主实拍:另一只脱落的门把手,同一台车,同样是拉一下就断(来源:车质网投诉,编号1798130)
车主在投诉里的原话是:“这明显是质量问题。”
门把手的异响,通常和电机或传动机构有关;而断裂,出在把手本体的结构上。
换电机解决的是异响,解决不了本体强度的问题——这是两件事。
如果异响是机构卡滞引起的,只换电机、不换把手本体,拉力集中在一个点上的问题可能还在。
三包规定第十七条对修理记录是有要求的:送修时间、行驶里程、检查结果、更换的零部件名称和编号、工时费,这些都要写进记录,而且要给消费者一份。这条不是让你去吵架用的,是你下次进店时能对照的那张纸。
这是这篇里最值得带走的部分。
隐藏式、半隐藏式门把手,断了、没电了、冬天冻住了,机械应急开关一般在这几个位置:
1. 前门: 抠下门把手应急饰盖,即可打开。
2. 后门: 抠下应急饰盖后,拉动应急开门拉环。
3. 乐道、蔚来、特斯拉这类隐藏式把手的车,位置各不相同,别按别人的车找自己的车。
4. 后排开了儿童锁,应急拉手可能不起作用,得先从车外开。
今天就能做的一件事:去车上把四个门的机械应急开关各找一遍,找到就拍张照存手机里。真到门把手断了那天,你不会有心情翻手册。
A. 换电机时算在保内,10天后断掉就说超保了——这算不算前后不一致?
B. 门把手拉一下就断,你判断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
C. 门店认定“外力损坏”的时候,该由谁拿出证据?
截至投诉提交,厂家在平台上的回复是:“已收悉平台反馈事宜,我司将立即组织专项核查。”
一个门把手,两扇门,10天,两次“外力”。
如果连拉一下都算外力,那这个“外力”的标准,是不是该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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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换电机时算在保内,10天后断掉就说超保了——这算不算前后不一致?
B. 门把手拉一下就断,你判断是质量问题还是使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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