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在工信部的指导下,中汽协发布了《汽车整车企业供应商账款支付规范倡议》,17家重点车企公开承诺供应商账期不超过60天。今年2月,中汽协公布的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重点车企已经把账期压缩到60天以内,平均为54天,比去年同期缩短了大约10天,其中4家企业的平均账期小于50天。
单从这组数字来说,承诺兑现是好的。但是同一份调研中也提到,部分供应商的获得感不强。问题出在哪里?
账期为60天,不等于供应商交货后60天就能收到钱。从货物进厂到货款到账之间还存在着验收、对账、开票、审批、付款等几个环节。只要其中任何一个环节不能按时完成,名义上的60天就会被悄悄地延长。供应商感受到的是到账日,不是承诺里的天数。
9月7日,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这是国家层面第一个专门针对汽车行业的账期管理文件,要解决的是“承诺”和“到账”之间的差异。
通知把起算点定清楚,账期以供应商交付货物并验收合格之日为起始点。对月度供货两次以上连续性供应商,双方可以协商确定连续供货周期,但原则上不能超过一个月。过去起算点可能落在挂账日,现在统一到验收合格这一天。
验收环节同样要规范高效。账期从验收合格开始算起,验收拖延越久,供应商拿到钱的时间就越晚。
议价期间付款也有说法了。汽车行业每年都有价格谈判,在合同没签完、价格没谈拢的时候,供应商还会继续供货,货款却停在那里。通知要求议价期间先行支付,防止供应商因为谈判周期过长造成现金流断裂。
中小企业供应商的通知倾斜更明显,鼓励全部用现金支付,缩短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60天;合同中没有明确支付方式的,则应当采用现金支付,不能使用商业汇票或者应收账款电子凭证来替代。中汽协的解读认为,中小企业在支付方式上“被选择”的问题得到了解决。

这些条款指向同一个方向,就是把名义账期、实际回款这两个概念之间的模糊地带一条一条地缩小。真正使收窄有牙齿的,就是通知里所体现出来的落实机制。
车企要于每年7月31日、1月1日之前向工信部报送半年度、年度账款支付情况。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机构每年开展一次系统调研评估并公布结果。有关部门联合建立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对应付账款规模大、被投诉多的企业加强检查。账期执行情况从此进入公开评估框架,“拖”也没有了代价。
回头看一下去年17家车企的60天承诺属于行业自律,今年9月的通知属于制度化约束。两者之间隔着的,就是“部分供应商获得感不强”这句调研结论。承诺可以写在倡议里,但是起算点、验收时限、议价期间付款、支付方式这些具体环节,只有落到文件和评估里,供应商才拿得到可以对照的依据。
通知刚刚印发,评估结果要等到第一个报送周期走完之后才会逐步公布。在之前的时候,54天和供应商实际感受之间存在差距,但是不会自动消失。对于供应商而言,接下来要关注的不是承诺书上所列的天数,而是合同中的起始日是否改变、验收单上的签字日期是否提前、议价期内的货款是否到账。这些细节才是账期由纸面变成账面的那几步。